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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协十一届一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03 字体:[ ]

王 德 忠

2012年73日)

各位常委、各位同志:

  本次会议是市政协换届后召开的第一次常委会议。会议按照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审议决定了政协南通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置,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政协副秘书长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审议通过了《政协南通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为新一届政协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和制度保障,也标志着新一届政协常委会工作正式启动。借此机会,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民政协是伴随着中国民主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也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而逐步明确的,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紧密相连。回顾人民政协走过的60多年的历程,从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变化来看,可以大略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9月人民政协成立至1954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这时的人民政协曾执行人大职权,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表现为,它既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又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在完成协商建国后,人民政协仍继续行使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审议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和重要决定,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阶段,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二届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至1966年“文革”动乱政协停止活动前。这时的人民政协已结束代行人大职权,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并对人大及中央人民政府有“建议权”。在1954年人大召开后不久的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时任全国政协主席的毛泽东专门召集部分党内外人士研究座谈,并写下了《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的谈话提纲》,明确指出“政协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机关,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毛泽东的这些论述阐明了人大召开后政协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阶段,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五届政协,到1989年底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前的六、七届政协之间。这是人民政协经过拨乱反正得到恢复,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重新确立并初步发展的时期。1980年在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时任全国政协主席的邓小平指出:“人民政协是巩固和扩大我国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也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实现相互监督的重要形式。”1982年邓小平主持修改通过的新时期政协章程,也规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并且在他的重视与关怀下,人民政协的重要历史和现实作用被载入宪法。

  第四阶段,从1989年底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到2006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前的八、九届政协之间。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得到确立,人民政协成为实施这项制度的重要机构,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逐渐清晰的时期。《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首次正式提出:“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正是为了贯彻和体现中共中央这一《意见》精神,1993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1994年政协章程修正案也对政协性质给予进一步充实,在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后,增加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内容,使发展人民政协事业更加紧密地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联系起来,把发挥人民政协作用推向了国家政治制度建设的新高度。

  第五阶段,从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06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后的十届政协至今。这是中共中央明确提出我国有选举和协商两种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进一步确立,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的时期。进入新世纪,中共中央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战略目标,并且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明确为实现这个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贯彻这一精神,在2004年修订的政协章程中,明确写入了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并在政协性质的表述中进一步增加了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2006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就政协工作专门颁发文件。这个文件全面论述了人民政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它不仅正式明确“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首次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与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使人民政协两大主题中的民主主题更加明晰。2009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更是深刻阐述了人民政协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可以说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理论观点之大成。

  从1954年政协章程诞生,经过1978年、1982年、1994年、2000年、2004年五次修改,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和发展,人民政协的性质才逐步明晰。2004年政协章程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从这个性质规定中可以看出,人民政协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联盟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是这两个联盟统一的政治组织;人民政协也是固定的、常设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实现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载体和组织;人民政协又不完全是原来意义上的统一战线组织和单纯多党合作及一般政治协商机构,而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把关于人民政协性质的三句话合并表述,有利于完整准确地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有利于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着它的主要职能、工作方针和活动方式。正确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及其作用,对于各级政协组织,特别是在其中参与工作的成员,找准定位,选准角度,发挥优势,切实有效地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按照求高、求实、求活、求好的总体要求,努力在新起点上开创我市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在刚刚胜利召开的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市委书记丁大卫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对做好政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市十届政协也向新一届政协提出“以加强理论武装为先导”、“以推动现代化建设为己任”、“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重点”、“以提高科学化水平为目标”四个方面的具体建议。我们要不辜负市委的嘱托和全体委员的厚望,科学谋划新一届政协工作,共同把政协各项工作做好。

  一是定位求高,牢牢把握政协履职的主攻方向。政协工作的定位要高。只有站得高、看得远,才能想得深、提得准。我们要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到党政全局工作中去思考,着眼于现代化建设的制高点去谋划,找准履职结合点和切入点,做到工作上主动对接、目标上同向推进。要充分发挥政协咨政功能,加强前瞻性研究。我们要围绕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达成的难点问题、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重点工作、“十二五”规划实施重点工程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调研论证,汇集各方智慧,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也要强化政协监督功能,加强跟进式视察。党政工作部署推进到哪里,政协工作也应跟进关注到哪里,做到帮得上忙、出得上力、管得上用,这样才能体现“同频共振”、“和而不同”。我们要围绕党委政府正在部署推进的一些重点工作,如沿海开发、中心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以视察、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为载体,开展民主监督,反映群众诉求,协助党委、政府更好地推进有关工作。

  二是工作求实,始终抓住彰显特色的关键环节。政协工作只有作风务实、举措扎实,才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把调查研究作为第一抓手。调查研究工作做好了,议政建言才能展示特色、体现水平。从事政协工作的同志要练好调查研究基本功,既要吃透上情、熟悉政情,更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真实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综合提炼,形成“含金量”高的建言成果。要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根本目的。宏观议大事,微观办实事,是政协工作的传统和经验。我们要在办实事、解难题上下功夫,每年应重点选择一两项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进行跟踪关注,提出意见建议,协助推进落实。本届政协还要围绕上届政协提出的有关建议案、重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真正推动一些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动政协工作重心下移。继续在委员中开展“为基层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委员联系群众信箱工作,探索建立“政协委员接待日”制度,增强服务群众的成效。要把团结民主贯穿于政协工作始终。通过改进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完善市民代表旁听政协会议制度、设立网络议政平台等工作,引导市民有序参加政协活动,发表见解、表达诉求。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加强与各界人士包括新的社会阶层人员的沟通交流,增进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谊交往,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实现最大范围的联合、最大限度的团结、最大程度的和谐。

  三是方式求活,不断增强政协工作的生机活力。政协工作讲究程序,但有许多创新拓展的空间,只有不断改进方式、创新载体、完善机制,政协工作才能形成亮点、做出特色。我们要继续研究和改进政协工作的方式方法。完善常委会议议事规则,以常委会议“一题一议”为基础,将专题讲座、视察、面对面交流、即兴发言等形式有机结合,提升常委会议议事质量。提高视察活动组织化程度,将视察与建言、督办、界别活动、明察暗访结合起来,提高视察活动成效,积极推动视察成果转化落实。在市十届政协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我们还要继续做好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扩大试点范围;借鉴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尝试开展对专项工作的民主评议;办好委员论坛,尝试举办小型灵活的委员沙龙,等等。我们还要继续研究和完善政协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政协履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特别是借鉴吸收外地加强政治协商的做法,丰富协商内容,完善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

  四是形象求好,努力提升自身建设的整体水平。政协的良好形象与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的努力密不可分。要充分尊重和保障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权利,发挥其在政协组织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界别组织建设,依托专门委员会搭建界别活动平台,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的有效途径。专委会是常委会领导下的经常性工作机构,要发挥其在政协履职中的基础作用。今天会议协商确定的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他们有着较为丰富的从政经验和领导能力。市委把这样一批较强的干部充实到政协队伍中来,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希望各位主任、副主任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能。也希望专委会各位老主任积极协助、鼎力支持,推动专委会工作更加富有成效。政协委员是政协组织的细胞,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我们既要为委员知情参政创造有利条件,又要对委员履职进行严格管理,使委员树好形象,发挥作用。我们还要继续抓好政协机关建设,锤炼作风、增长才干、提升效能,树立政协机关文明和谐、团结向上、优质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抓紧部署和开展好下半年政协各项工作

  根据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协南通市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和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有关精神,主席会议协商讨论并通过了下半年政协工作计划。下半年,市政协调研视察课题多、重要会议活动多、学习培训任务重、提案办理任务重,必须保持积极昂扬的精神状态,发扬紧张快干的工作作风,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重点课题的专题协商。7月份,主席会议围绕“进一步推进‘区镇合一、产城融合’”课题开展调研;9月份,常委会议围绕“创新社区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专题进行调研,召开市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

  二是加强热点问题的民主监督。10月份,主席会议就“促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进行专题民主监督,听取市住房保障部门情况通报,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丁大卫书记高度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工作,嘱咐政协在这方面多尽助推之力。继续做好向有关部门委派民主监督小组试点工作。

  三是协助市委召开全市政协工作会议。8月份,协助市委召开全市政协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

  四是选择重点题目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相关专门委员会将围绕打造江海旅游休闲门户城市、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普惠性学前教育、“菜篮子”工程、城中村改造、文化市场监管等专题,组织委员调研视察,推动有关工作深入开展。依托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界别活动,充分发挥委员在建言献策中的主体作用。

  五是强化委员学习培训。7月下旬和8月上旬,共分四批对全体委员进行培训,集中学习科学理论和政协有关知识,帮助委员了解政情民情、明确履职要求、增强履职能力。通过编发《学习资料》、政协会刊等形式,推动委员学习下半年将要召开的中共十八大以及省市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

  六是做好提案交办、督办工作。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共收到提案316件,立案298件,7月底之前要全部交办到位,确保10月底前全部办复。市政协主席会议将选择2件重点提案进行督办,10月份对有关部门办理提案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七是扎实开展其他经常性工作。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加强海内外联络联谊工作,组织编纂《南通名人录》,做好政协宣传工作,努力扩大经常性工作的影响。

  八是抓好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委员信息,编印《委员名册》。加强与委员联系,开展主席会议成员和专门委员会走访委员活动。拓展委员履职平台,调整落实委员联系群众信箱责任人,组织委员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继续在委员中开展“为基层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九是组织其他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召开界别工作座谈会,继续部署和推进界别工作。组织全市政协主席联席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交流研究有关工作。召开市政协理论研究会年会。办好各界人士新年茶话会,力争有特色、有新意、有影响。

  十是持之以恒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切实抓好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交流、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保持政协机关良好形象。

  四、切实担当起政协常委的职责,树立政协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政协常委会是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担负着召集全体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协商重大会务、审议重要报告、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等职责,是政协工作的“龙头”。政协作用发挥得如何,关键是看常委会工作的组织力、推动力,核心是看在座各位常委的带头作用、带动作用、带领作用。大家一定要对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自身肩负的责任有一个自觉的认同。为此,希望大家强化“四种意识”:

  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常委会的同志都是各个党派、各个界别、各个团体、各个方面的精英和代表,是政协工作的骨干和领军人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应该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要牢固树立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政协工作的政治理念,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观察和处理问题,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政协常委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我们既要珍惜荣誉,也要担当责任、履行义务,切实做到在其位、干其事、尽其责、献其智,不能当“空头常委”、“挂名常委”。要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政协常委职责的关系,既立足本职工作做出成绩,又履行常委职责当好表率,不负众望,不辱使命。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是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按时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是对常委和委员的起码要求。希望大家统筹安排时间和工作,按时参加政协组织的学习、会议、调研、视察活动,确实因故不能出席政协会议和参加活动的,要提前书面请假并说明原因,坚决杜绝无故缺席的现象。对不能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常委和委员,政协将按照《委员履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适时进行调整。

  三要强化学习意识。学习是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论是新当选人员还是连任人员,都要主动适应新形势,认真学习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的相关理论和政策规定,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讲话精神,带头参加政协组织的培训活动,尽快掌握政协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方法,迅速转变角色、进入角色,不断开阔眼界、提升素质,努力成为政协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要强化自律意识。政协常委和委员在群众心目中有着很高的荣誉和地位。要始终牢记责任,倍加珍惜荣誉,充分发挥在本职工作中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带头贯彻执行政协的决议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洁身自好、淡泊名利、坦荡正派、乐于奉献,用清正的人品影响人,用高尚的人格感召人,用良好的人缘团结人,做一名组织和人民满意的政协委员!

  各位常委、各位同志,市政协新一届常委会承载着殷切期望,肩负着重要使命。让我们在中共南通市委领导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融洽共事,为在新起点上实现政协事业新发展,为在江苏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作出应有的贡献!